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信息交流和推广转化服务平台,按照科技厅统一要求,现开展我校2021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济南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产生的科技成果(包括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成果等)。其中:我校预申报2022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登记;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由省内科技管理部门主持或受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组织验收或结题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鼓励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度内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已经登记过的不再重复登记。
三、登记流程
成果完成人登录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网(http://www.tech110.net/)下载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10.0”,并根据操作说明填报完整、并导出电子版文件。有转化需求的项目或者重大项目需填写科技成果转化表(附件1)和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附件2),以电子版格式一并填报。
四、严格填报要求
1. 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成果概况、立项情况要求必须如实详细填写不得有漏填项;
2. 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评价情况、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移转化情况、成果转化需求要求如实填写,如确实没有可以不填;
3. 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成果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员名单、具体贡献、评价委员会名单、成果简介要求必须详细填写完整;
4. 基金类项目(包括国家基金和省基金)可以不用填写评价委员会名单;
5. 登记号不填,推荐单位填写“山东省教育厅”,年份选择2021年。
五、成果登记提交材料
根据成果类型,需准确完整地提交下列材料
1. 电子版一份,即登记软件中导出的上报文件(CGSB***.ZIP压缩文件),文件名不要更改;
2. 《科技成果登记表》纸质版两份,如有转化需求和重大科技成果需填写《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附件1)、《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在11月26日16:00前,将登记材料汇总后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c@ujn.edu.cn,纸质版材料交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行政楼507)。
联系电话:82765672
科技处
2021年10月28日